根据国务院《<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报告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原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,现将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乙烷厂区VOCs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环氧乙烷厂区VOCs治理项目
地点: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潘姚路19号
建设单位:江苏德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
公示内容: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
公示时间:2022年3月10日~2022年4月5日
联系人:赵工
电话:18551613261(657480841@163.com)
单位地址: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云高路6号&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潘姚路19号
公示期间,对验收报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验收报告链接:
①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EefdRRuQB2SqDP-V3HPIqQ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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